關(guān)于標準有效性標注的說明GB 15193.19-2003 致突變物、致畸物、致癌物的處理方法
本標準被GB 15193.1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致突變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處理方法代替
本標準規(guī)定了實驗室中致突變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處理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食品安全性毒理學(xué)試驗中使用的致突變物、致畸物和致癌物。
本標準代替GB 15193.19-1994。
作廢依據(jù):關(guān)于發(fā)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果蠅伴性隱性致死試驗》(GB 15193.11-2015)等9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公告(2015年 第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