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蔬果店不測溫不限流,生活垃圾都沒按規定處理。怎么辦?收回復工經營確認書。3月1日,普陀區曹楊新村街道城管執法中隊對一家沿街店鋪動了真格,要求其停止經營,直至整改重新申報后才可重新開門營業。
3月1日,曹楊新村街道城管隊員巡查到梅嶺北路,發現一家蔬果店的店門口沒有限流,缺少測溫、消毒環節,人員可以隨意進出。店內空間不大,卻人頭攢動,人員過于密集,不符合之前下發的沿街商鋪復工“六個必須”要求。此外,店鋪還存在跨門經營、占道堆物等情況,門口堆放的生活垃圾也沒按規定處理。
面對質詢,店鋪負責人卻表示“我們店過年開到現在,沒停過”,還出示了屬地街道防疫辦的《沿街商鋪(單位)經營確認書》?,F場責令整治無果,城管執法隊員只能以“未按防疫期間規定要求經營”為由,依屬地街道防疫辦相關規定,暫時收回了該店鋪的經營確認書,要求對方整改后重新向屬地相關部門申報經營。在對店鋪負責人的約談中,隊員再一次逐項向其告知沿街商鋪經營防控措施。同時,城管隊員要求負責人簽訂《商鋪門前“三包”承諾書》,表示回去后將立即對員工進行組織教育,落實整改。
3月3日,城管執法隊員再次上門對該店鋪的防控措施進行復查,發現該商鋪內體溫計、消毒水、人員體溫登記表、店鋪消毒記錄表等等一應俱全,予以重新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