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小伙伴們注意啦!2月25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第7期食品安全(省級局分擔)監督抽檢情況顯示,近期,該局組織對冷凍飲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等3大類食品439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發現5批次魚不合格。
通報顯示,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不合格樣品為:愛輝區松濤攤床銷售的來自曹家屯活魚店(供貨商)的鯉魚、黑龍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大慶萬達廣場店銷售的來自哈爾濱傳力商貿有限公司的江鯽魚。
恩諾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化學合成廣譜抑菌劑,在預防和治療畜禽的細菌性感染及支原體病方面有良好效果。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規定該類藥物在動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以恩諾沙星+環丙沙星之和計),在肝臟和腎臟中也有嚴格的限定。長期攝入喹諾酮類藥物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引起輕度胃腸道刺激或不適,頭痛、頭暈、睡眠不良等癥狀,大劑量或長期攝入還可能引起肝損害。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檢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興隆大家庭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齊齊哈爾站前市場秀芹海鮮的多寶魚(海水魚)。
氧氟沙星為喹諾酮類廣譜類抗菌藥,食品中低濃度的殘留容易誘導致病菌產生耐藥性,從而影響該類藥物的臨床治療效果。因此在《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動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另外2批次則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氧氟沙星兩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慶安縣渤海灣海鮮大世界銷售的來自宋義福海鮮批發行(供貨商)的鱘魚、哈爾濱市南崗區人和革新市場張健魚行銷售的來自哈爾濱市松北區鎖子魚店的鯽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其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責令經營者對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立即采取封存庫存、暫停銷售、召回、下架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不合格食用農產品來源、批次、數量及成因的調查,依法核實處置,并責令企業制定整改措施,同時,將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第7期食品安全(省級局分擔)監督抽檢情況公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