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石巍)為深入貫徹落實《河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食藥安全誠信河北”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工作,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研究制定了《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于近日印發。
注重科普宣傳基地建設實效
河北省將通過深入推動各地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基地建設,在全省打造形成“一市一科普基地、一縣一科普公園、一鎮一科普站、一村一科普欄”,做好常態化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工作。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地要按照“主題突出、特色鮮明、方便群眾”的原則,要加強與各級宣傳部門、文化部門、科協的合作,充分利用科普館、圖書館、公園、社區服務中心等各類公共資源和現有宣傳資源;要緊密結合各地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城市”“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創建等活動,將科普宣傳基地建設納入其中,既要保證建設數量,更要注重科普宣傳基地建設實效,確保科普宣傳基地使用功能。在2018年工作基礎上,2019年全省市、縣(市、區)、鎮、村總數的60%完成科普宣傳基地建設任務,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市、縣(市、區)、鎮、村基本完成建設任務。
市級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基地應做到“七個有”
河北省要求市級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基地應具備宣傳、教育、咨詢和服務等基本功能,做到“七個有”:有活動場所,具備良好的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的條件和設施。有科普設施,配備用于開展科普宣傳活動的音像資料播放設備,配備貯存文字、圖片等科普資料的電腦等。有宣傳陣地,建有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科普宣傳資料展示區。有宣教內容,宣傳內容要豐富、科學、通俗易懂,并及時更新。有人員負責,要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相關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可由食品安全協管員兼任。有經過專門培訓的講解員、活動輔導員等,能夠為群眾進行講解、演示。有工作制度,有日常管理制度,有定期開展科普活動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具體活動記錄,并對開展的科普宣傳活動進行統計匯總,保證科普宣傳基地正常運行。
縣(市、區)級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公園做到“六個有”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可依托轄區內文化廣場、公園等公共資源建立科普宣傳公園,做到“六個有”:有活動場所,具備一定規模用于開展科普知識講座等活動的開闊場所。有科普設施。有宣傳陣地。有人員負責,要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科普宣傳公園的相關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可由縣(市、區)局有關同志及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兼任,也可在基層黨員干部、教育工作者、相關協會、熱心群眾、離退休人員、志愿者等人員中選任。有工作制度,建立保證科普宣傳公園正常運行的日常管理制度,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科普活動的年度工作計劃,并對開展的科普宣傳活動進行統計匯總。有統一名稱,科普宣傳公園統一懸掛標牌。
鄉鎮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站做到“四個有”
該局要求各鄉鎮街道可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農村文化站等機構建立科普宣傳站,做到“四個有”:有活動場所,應設置活動場所,配備供公眾閱讀和索取的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手冊、圖書等資料。科普宣傳站要向社會公布開放時間和活動內容,主動吸引、組織公眾到宣傳站參加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科普活動。有宣傳載體,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在人員聚集區設置宣傳櫥窗,張貼食品藥品安全標語。有人員負責,要選擇有責任心的農村社會監督員(信息員)負責科普宣傳欄的維護工作。有統一名稱,科普宣傳欄統一標明“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