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董思文) 食鹽是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部分。寧夏市場監管廳高度重視,多次就食鹽監管工作召開黨組會研究審議食鹽監管有關工作情況,近日,寧夏市場監管廳與中鹽寧夏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正式簽訂了政府購買食鹽監督行政執法輔助服務合同,標志著鹽業體制改革工作圓滿完成,食鹽監管體系基本建立。
政府購買食鹽監督行政執法輔助服務充實了食鹽監管力量,成為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的有效手段。今年3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政府購買食鹽監督行政執法輔助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由寧夏市場監管廳與中鹽寧夏商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政府購買食鹽監督行政執法輔助服務合同,共同制定食鹽監督行政執法輔助服務人員管理辦法和績效評價辦法,有力地推進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在此基礎上,寧夏市場監管廳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組織開展了這次食鹽專項調研。調研組先后到吳忠市九公里農貿市場、鹽池縣城農貿市場、利惠超市、永輝超市和部分食品小銷售店、餐廳開展調研。在調研中發現,部分農貿市場存在從無證經營戶采購食鹽、假冒其他品牌食鹽以及部分超市存在經營者對碘鹽標準認識不清、擅自購進低于寧夏加碘標準的食鹽等問題。對于存在的問題,當即要求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沒收處理,并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以政府購買食鹽監督行政執法輔助服務為契機,進一步壓實食鹽經營者主體責任,特別是要加大碘鹽的監管力度,確保全區人民群眾碘鹽質量安全。廳分管領導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充分認識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食鹽市場秩序,全面提升寧夏食鹽質量監管水平。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發揮好輔助服務人員作用,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對食鹽市場查處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要嚴厲查處,切實凈化全區食鹽市場秩序。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食鹽整治工作宣傳工作,加強涉鹽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普及科學補碘和預防碘缺乏癥危害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辨別真假食鹽的能力,自覺抵制、不購買假冒偽劣食鹽,鼓勵經營主體、群眾舉報涉鹽違法犯罪行為,構建食鹽質量安全常態化監管機制,切實保證廣大群眾食鹽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