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記者 鄭曉偉) “內招酒”泛濫涉嫌營銷噱頭,“專供酒”涉嫌違法銷售,“老陳酒”涉嫌惡意傾銷,甚至連“三無產品”散裝酒也招搖過市……近日,中國食品安全報記者根據群眾舉報,反映河南賒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賒店老酒”)多款白酒存在生產、銷售方面違法問題。經過多方調查,基本證實舉報反映情況屬實。
圖為賒店老酒
霧里看花“內招酒”
在市場上調查發現,賒店老酒生產的“內招酒”大致有兩種,一款是“低端”的“內招”酒,另一款是所謂“高端”的“內部品鑒”酒。
在“內招”酒的瓶體上,顯示為賒店老酒專用酒瓶,酒蓋標明酒精度為46度。在酒瓶的吊牌上,標注了原料、香型、執行標準、生產許等信息。然而,這瓶印有“南召專供”的產品,記者是在賒店老酒所在地社旗縣城區購買的。南召縣與社旗同屬南陽市,究竟是商家私自“串貨”,還是廠家管理不善,記者不得而知。
內招?外賣?噱頭!套路!
在“內部品鑒”酒的瓶體上,只有賒店老酒字樣,并沒有其他標識標注。這款酒的瓶體上有個吊牌,標注技術控制香型為“傳統濃香”,原料為“水、高粱、小麥、大米、糯米、玉米”,質量等級為“優級”。在該款產品的吊牌上,內控規定了供應控制為“內部品鑒酒,保密工藝,限制流通;公司接待貴賓使用;可用于內部賓館酒店A類客戶招待;友好單位限量供應;非內部使用須公司副總以上高管批準。”然而,不僅在社旗縣、南陽市,甚至在河南省省會鄭州市及其他地市白酒經銷經銷門店,這款“內部品鑒”酒輕易就能購買到。
一言難盡“老陳酒”
在社旗縣采訪,賒店老酒產品琳瑯滿目,一款名為“賒店老陳酒”引起了記者的注意。這款白酒,原料標注為“水、高粱、小麥”,并且標注為“國家地理保護產品”。如此標榜的牛氣產品,居然只是“裸體瓶裝”,連個酒盒外包裝也沒有,零售價僅15元/瓶。
據內業人士透露,白酒生產銷售是復合計稅行業,國家有著嚴格的管理法規,除了消費稅、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水利建設基金、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總稅賦大約是售價的47%左右。按照這個納稅標準計算,這瓶15元/瓶的“老陳酒”,稅賦約7元/瓶左右,何況企業購買原料、員工工資、設備折舊、窯藏、物流、商超都產生一定的費用,扣除這些必須支出的費用,剩下只有三五塊錢的白酒成本,而這三五塊錢的白酒生產成本,只是一瓶中端礦泉水的銷售價格。
亂象叢生“散裝酒”
在社旗縣城區的賒店老酒直營店,記者又發現了一款銷售火爆的壺裝“散裝酒”。在這款散裝酒上,卻沒有廠名、廠址、配料表、執行標準、生產許可證號等任何強制標注信息。
這款“三無”散裝酒產品,凈含量為一公斤,售價30元,價格與“老陳酒”基本相同。對于銷售情況,直營店主稱,散裝酒省去了多種稅費,成本大大降低,酒質與200元/瓶的“內部品鑒”不相上下,市場銷售很火爆。然而,當記者追問省去了哪些稅費,該店主似乎有所警覺,以不清楚為托詞,匆匆打發了記者。
食品標簽是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載體,做好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既是維護消費者權益,保障行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實現食品安全科學管理的需求。
圖為賒店老酒
“三無”產品招搖過高,監管盲區誰該擔責?
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食品標簽包含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及一切說明物,內容包含配料、生產日期、制造日期、規格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符合相應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此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還對標簽文字字體、排序,包括企業提供的有效地址和生產日期等作出明確要求,違反規定的企業將面臨重罰。
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了預包裝食品標簽應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無食品標簽及粘貼違法食品標簽列為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嚴令禁止的行為,加大了對無標示和違法標示的處罰力度,將“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改為更嚴格的“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6月25日,本網以《賒店老酒:“洞藏年份”酒涉嫌消費欺詐亟待查處》為題,報道了河南賒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賒店老酒”)“賒店老酒?洞藏年份”酒系列品牌商標名稱和白酒常用術語“年份酒”混淆而飽受質疑,涉嫌玩“文字游戲”欺詐消費者。報道發出后,記者專程趕到社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有關人員反映賒店老酒存在的問題,希望盡快依法處理。該局相關領導解釋說,目前正處于改革期間,工作千頭萬緒,答應盡快查證情況,希望記者暫緩追蹤報道。然而,將近兩個月過去了,雖經記者多次催問,該局答復一直模棱兩可,如同打“太極”。
對此,記者將繼續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