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9月30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 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 、方便食品、罐頭、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等19大類食品39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83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
方便食品檢出過氧化值超標
不合格樣品中,3批次方便食品檢出過氧化值超標,分別為:沃爾瑪(河南)百貨有限公司信陽人民路分店銷售的標稱河南省武陟縣武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武陟油茶(黑芝麻)、1批次武陟油茶(五仁)、1批次武陟油茶(懷山藥)。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河南地方標準《DBS41/ 005-2015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油茶》規定,油茶中的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應≤0.3g/100g。
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新密市韓莊農貿市場秀月青菜攤銷售的1批次芹菜、汝州市錦繡百匯生鮮店銷售的1批次韭菜,2批次樣品均檢出氧樂果超標。
氧樂果屬于有機磷類殺蟲劑,具有較強的內吸、觸殺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蟲和植物性螨。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氧樂果在芹菜、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
餐飲食品、酒類、糕點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2批次餐飲食品、2批次酒類、2批次糕點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不合格餐飲食品為:濟源市李八莊鹵肉夾饃經銷的1批次鹵豬肉檢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鶴壁市淇濱區橄欖嘉園幼兒園銷售的1批次油條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
鋁主要是在制作油條、油餅過程中添加明礬引入。明礬是一種食品添加劑,油條和油餅在炸制過程中添加明礬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應不超過100mg/kg。
亞硝酸鹽可用于食品防腐、護色。在肉制品中使用,可抑制肉毒桿菌的生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醬鹵肉制品中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的最大使用量為0.15g/kg,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不得高于30mg/kg。為保證食品安全,確保公眾身體健康,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號)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不合格糕點為:鶴壁市淇濱區紅鵬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河南曉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草莓吐司面包(調理面包)、1批次乳酸菌面包(烘烤類糕點),均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不合格酒類為:鎮平縣錦上添花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煙臺愛森威爾葡萄酒有限公司委托新鄉市新天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品麗珠紅葡萄酒、1批次經典紅葡萄露酒均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同時,這2批次樣品還檢出酒精度未達標。
除上述不合格樣品外,還有1批次飲料和1批次糧食加工品也檢出不合格,分別為:清豐縣百姓量販南關店銷售的標稱中原礦泉水廠生產的1批次飲用水檢出溴酸鹽超標;唐河福達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項城市光武區清芳軒面粉廠生產的1批次玉米面檢出玉米赤霉烯酮超標。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新鄉、焦作、鶴壁、濮陽、南陽、周口、信陽、濟源、汝州、蘭考等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4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