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0月11日,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2019年第36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報了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酒類1批次,飲料6批次,復用餐飲具3批次,糕點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
飲料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產品中,有6批次飲料檢出不合格,其中2批次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2批次飲用水檢出溴酸鹽超標,1批次飲用水檢出亞硝酸鹽超標,1批次汽水檢出酵母超標,分別為文水縣康源水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純凈水,霍州市有點甜水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瓶(桶)裝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霍州市安吉爾純凈水銷售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亞硝酸鹽(以NO2-計)超標;山西白水山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景明山泉天然微礦飲用泉水,溴酸鹽超標;陽泉市飲料廠生產的維爾康果味汽水,酵母超標。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huán)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規(guī)定銅綠假單胞菌標準值為n=5,c=0,m=0,單位為CFU/250mL。桶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部分企業(yè)對環(huán)境衛(wèi)生監(jiān)管不到位,操作不夠規(guī)范,生產過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環(huán)節(jié)中,存放時間長,水桶多次循環(huán)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風險。
亞硝酸鹽是強氧化劑。桶裝水中亞硝酸鹽的污染可能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可能來自桶裝水生產企業(yè)的水源污染,水源附近土壤中大量施用硝酸鹽肥料等造成硝酸鹽含量高,部分硝酸鹽在水體微生物的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另一方面是生產過程的微生物控制不當,成品水中微生物含量高,將水中硝酸鹽轉化為亞硝酸鹽,造成亞硝酸鹽含量超標。
天然礦泉水中的溴酸鹽是水源水在經過臭氧消毒后所產生的副產物。《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08)規(guī)定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含量≤0.01mg/L。長期飲用具有較高含量溴酸鹽的天然礦泉水,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復用餐飲具不合格3批次
有3批次復用餐飲具檢出不合格,分別為山西紅海灣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湯碗)、復用餐飲具(塑料古碟),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山西紅海灣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八寸盤平盤),大腸菌群不合格。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規(guī)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大腸菌群在消毒餐(飲)具中為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一是餐飲具清洗不徹底;二是消毒餐飲具用消毒液未達到規(guī)定濃度,或者餐飲具干熱消毒時未達到規(guī)定溫度,或者是消毒時間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使用大腸菌群超標的餐飲具,容易使人腹瀉。
2批次糕點大腸菌群超標
有2批次糕點大腸菌群超標,為臨猗縣豐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運堯饃丁。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huán)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此外,還有山西寶和永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竹酒(露酒),酒精度(20℃)不合格;朔州市平魯區(qū)莊稼漢土特產門市銷售的朔州市晉北糧油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亞麻籽油,過氧化值超標。
針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督導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fā)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19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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