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0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了1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糕點不合格10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樣品中超六成是糕點
不合格樣品中,有10批次為糕點,占所有不合格樣品的六成多。其中,有5批次糕點檢出不合格項目為酸價(以脂肪計),分別為: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寧第八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南寧市頂潤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蛋黃酥(鴨蛋黃·紅豆味)”;柳州市魚峰區旺旺發發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由柳州市永康糕點廠生產的“芝麻綠豆餅”;柳州市柳南區倪氏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由廣西柳州市桂香園食品廠生產的“早餐餅”;融安縣慧隆批發店銷售的標稱由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玉興食品廠生產的“開口棗(油炸類糕點)”;融安縣慧隆批發店銷售的標稱由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玉興食品廠生產的“蘭花根(油炸類糕點)”。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中規定,糕點中酸價應≤5mg/g。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夏季,受氣候環境影響因素更大,易導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敗。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但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可以明顯辨別出其有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
還有4批次糕點檢出微生物污染超標,分別為:南寧市武鳴區三得利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由南寧市閩廈食品廠生產的“綠豆餡餅”、桂林市漢方齋食品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桂林靈川縣慶豐園食品廠生產的“龍須酥(原味)”檢出不合格項目為霉菌;柳州市桂達怡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由玉林市麥豐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蒸綠豆餅”、柳州市燕芳小食品銷售部銷售的標稱由柳州市雅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心吧(奶酪醬面包)”檢出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見。霉菌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霉菌超標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生產加工過程未按要求嚴格控制衛生條件,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樣品檢出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另外還有1批次糕點檢出五個項目不合格,為:秀峰區好有緣超市陽光店銷售的標稱由桂林市桃花江食品廠生產的“貢品酥”,該樣品檢出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檢、沙門氏菌、霉菌。
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超標等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6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廣西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桂林萬達店銷售的“上海青”、桂林市南城百貨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銷售的“芹菜”檢出不合格項目為毒死蜱;桂林市南城百貨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銷售的“豆角”檢出不合格項目為水胺硫磷。
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毒死蜱在普通白菜、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0.1mg/kg、0.05mg/kg。水胺硫磷屬一種速效廣譜硫逐式一硫代磷酰胺類殺蟲、殺螨劑,對害蟲具有觸殺、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殺卵作用,無內吸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有2批次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臨桂蘇爾瑪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鴨蛋”檢出不合格項目為氟苯尼考;廣西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桂林萬達店銷售的“紅皮雞蛋”檢出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根據《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在產蛋雞中禁用,氟苯尼考在產蛋家禽中禁用。
還有1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重金屬超標,為:桂林市南城百貨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銷售的“韭菜”,該樣品檢出不合格項目為鎘(以Cd計)。
鎘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風險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規定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鎘含量≤0.05mg/kg,葉菜蔬菜、芹菜、黃花菜中鎘含量≤0.2mg/kg,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芹菜除外)中鎘含量≤0.1mg/k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南寧、桂林、柳州、玉林、河池市市場監管局已督促有關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南寧、桂林、柳州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場監管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9年第98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