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前夕,貴州省畢節地區部分牛羊肉粉店串通國慶節后漲價,畢節市、黔西縣兩級市場監管局果斷處置,對涉案經營戶作出行政告誡。涉案經營戶認識到自身錯誤,積極配合調查,承諾恢復原價,主動消除影響,并公開向社會致歉。
國慶前夕,黔西縣同心商貿城羊肉粉館經營者高某、文化路牛肉粉館經營者馮某等經營戶,在微信群內發表國慶節后統一漲價言論,涉嫌串通漲價。黔西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后極為重視,立即向貴州省、畢節市兩級市場監管部門進行通報。
畢節、黔西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聯合進行了調查、處置。經查,要述兩家經營戶在微信群發布牛羊肉粉統一漲價的信息:
“要漲就一下漲上去,你想要以后漲個價,也不曉得是多年以后的事了。”
“管它的,漲了再說,要漲就大家一起漲。”
“對,就要大家統一價格,客人就無話可說。”
“我覺得大碗的還是要漲到12元(注:原價10元),其他地方都是這樣賣的,賣12元也正常的。”
“大家考慮一下,都覺得可以就這么定了。”
黔西縣市場監管局認定上述兩家經營戶串通漲價的行為屬實,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規定。
9月29日,黔西縣市場監管局向轄區早餐經營者發放《餐飲行業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1326份,倡導廣大餐飲經營者價格自律,并對上述兩家經營戶進行了法律法規宣傳。上述兩家經營戶認識到自身錯誤,積極配合調查,自愿承諾恢復價格,主動消除影響,并公開向社會致歉。
黔西縣市場監管局依照《行政處罰法》第五條“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以及第二十七條第二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對上述兩家經營戶作出了行政告誡。
記者了解到,截至10月11日,畢節市、黔西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在黔西縣城區已排查牛羊肉粉店26戶,未發現漲價行為或已主動恢復原價。目前,排查工作還在進行中。
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組織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在全市開展排查,加強價格監管。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堅決嚴肅查處,切實維護好畢節市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