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臨近,當前互聯網購物糾紛呈現哪些特點?11月8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據介紹,當前網購的食品、保健品非法添加現象多發,其中以違法添加非食品原料、添加非食藥同源類中藥材和未獲批準的新原料最為常見。
北京互聯網法院成立以來網購糾紛案件超過一成
數據顯示,北京互聯網法院自成立以來,截至今年10月31日共收案42099件,其中網絡購物糾紛案件4838件,占比12%。這些網絡購物糾紛案件中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4624件,占比96%;互聯網購物產品責任糾紛214件,占比4%。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二庭負責人劉書涵介紹,網絡購物糾紛的訴訟主體原告男性占比高,年輕化特點明顯。網購糾紛中,99%的原告為自然人,90%的被告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性別結構方面,原告中男性與女性的比例為4:1,男性數量遠超女性;年齡結構方面,20-40歲區間年齡段的人群立案數量最多,占案件總量的87%,符合中青年群體購買力強、網絡購物活動參與度高的實際情況。
從涉訴的電商平臺來看,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的涉電商平臺的網絡購物糾紛中,涉訴案件數量最多的為京東商城,占比超過20%;淘寶、徼店、轉轉、亞馬遜、寺庫、蘇寧易購、拼多多等電商平臺,占比亦較高。劉書涵解釋,這與電商平臺的住所地、經營模式、交易規模等密切相關。
食品、保健品領域問題高發
當前網購糾紛案件呈現哪些特點?劉書涵介紹,北京互聯網法院涉訴商品類型集中,食品、保健品領域問題高發。網售食品、保健品類案件在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中占比近七成,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問題仍需關注。
其中,網購食品、保健品非法添加現象多發。違法添加非食品原料、添加非食藥同源類中藥材和未獲批準的新原料最為常見。超范圍、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以防腐劑、營養強化劑和著色劑較為常見。
“網購食品、保健品假冒食品屢禁不止。”劉書涵介紹,主要表現為未經合法授權使用或授權過期后繼續使用他人商標、標志或包裝,假冒食品通常來自小作坊或為個人手工制品,甚至商品來源不明,食品質量大幅度低于被假冒食品,危害性較為嚴重。
同時,嬰幼兒相關的食品質量問題亟需關注。嬰幼兒食品中存在非法添加配料;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未標注或標注不實;兒童食品未作適齡限制聲明或未對兒童不宜食用食品進行標注等現象。
此外,劉書涵還提到,進口食品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較多。隨著消費水平的不斷提升,進口食品銷量上升,但因食品安全標準的法律規定具有較強的國家特點與地域特點,各國食品監管標準存在差異,引發產品質量訴訟。
“因《食品安全法》規定‘十倍賠償’條款,消費者維權法律依據明確,發生糾紛后往往直接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主張賠償。”劉書涵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