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攔下27噸進口冰鮮豬肉
在生豬調運環節中,高速公路出入口成為非洲豬瘟防控中重要的一環。11月7日,廣東省交通集團所屬肇花高速發布消息,該路段成功攔截一輛運載近27噸冰鮮豬肉的貨車。據了解,該車運載的豬肉未經廣東省有關檢疫部門檢疫,屬于非法調運。
10月30日上午9點,一輛粵B牌照的貨車駛入位于佛山三水的肇花高速大塘站出口,停車后司機稱車上貨物是冰鮮豬肉,要求按“綠色通道”產品予以免費放行。
當班班長在查驗司機相關證件時,發現該批冰鮮豬肉9月23日從巴西進口入關,其提供檢疫證明為上海海關檢疫證明,并未加蓋“廣東省XX檢查站動物衛生監督專用簽章”,不符合《關于實施省外動物及其產品入粵指定道口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放行條件。隨后,地方檢疫局、農業、公安部門等到場處理。經過一個多小時溝通,貨車司機在充分了解相關政策規定后,按照檢疫部門的要求,駕車原路返回,避免未經檢疫豬肉流入市面存在的食品風險。
該批冰鮮豬肉并未加蓋“廣東省XX檢查站動物衛生監督專用簽章”,屬于非法調運
寧都檢察院發布:8人涉嫌買賣檢疫合格證將被判刑
2018年9月我國多省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為控制疫情的傳播國家農村農業部門隨即頒布禁令嚴禁跨省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但是在國家嚴令禁止的情況下仍有人為了一己私利,鋌而走險以高價收購跨省開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用于跨省運輸生豬,甚至是用于運輸疫區病豬。
近日,寧都縣人民檢察院對冉某鋒等八名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嫌疑人依法向寧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查明: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冉某鋒等人在明知國家對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地區生豬外調的行為已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為謀求個人利益,以高價購買廖某生等人在寧都縣開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43張,用于調運廣西壯族自治區疫區的生豬至外省屠宰。冉某鋒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冉某鋒等八名犯罪嫌疑人無視公共食品安全,肆意破壞國家證件管理秩序,等待他們的必將是法律的懲罰。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