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8月5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近期該廳組織抽檢14類食品共94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9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肉制品、蔬菜制品各占1批次。
不合格肉制品為:大安市誠信繁華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春市優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香辣味)(30克/袋、樸媽媽及圖形商標),該樣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禛B 272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中對菌落總數限量有相應規定,熟肉制品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的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了食品受生物性污染的程度,食品受污染愈嚴重,菌落總數愈多。指標不合格可能與生產工藝、生產環境、人員衛生及包裝容器控制不嚴以及流通環節的運輸等有關。
不合格蔬菜制品為:延邊友進瑪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延邊鑫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桔梗小菜(醬腌菜)(250克/袋),該樣品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防腐劑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質和營養價值為目的的食品添加劑,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長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從而延長保質期?!妒称钒踩珖覙藴?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不僅規定了我國在食品中允許添加的某一添加劑的種類、使用量或殘留量,而且規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各地市場(食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延吉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延吉、白城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關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1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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