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5日,記者從肥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安徽修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修果生物)生產的“甘草”被查出二氧化硫超標,被罰沒款80216元。
據悉,今年2月26日,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檢中,安徽修果生物生產的“甘草”經成都市華測檢測有限公司檢測,二氧化硫項目不合格。今年3月26日,肥東縣市場監管局局執法人員送達了“甘草”的《檢驗報告》進行現場檢查,經分管領導批準,于當日對安徽修果生物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甘草” 可作為根莖類代用茶,生產過程應遵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該標準中不予許使用二氧化硫。安徽修果生物于2018 年12月5日生產的該批次“甘草”生產180瓶,銷售了180瓶。銷售價格為7元/瓶。總成本為1044元,涉案金額為1260元,違法所得216元。該公司在收到不合格產品檢測報告后,于今年4月1日向經銷商發出召回通知。
肥東縣市場監管局認為,安徽修果生物作為食品生產者,生產、銷售的“甘草”中被檢出含有食品添加劑二氧化硫,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代用茶中不予許使用二氧化硫,構成了生產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鑒于安徽修果生物兩年內同一違法行為被肥東縣市場監管局處罰過,該局決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216元,并罰款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