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根據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天津站出具的檢驗報告(抽樣單編號GC19110000001530726),天津市紅山晶蜜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糖山楂漢堡(120克/袋),生產日期為2018年12月29日,經抽樣檢驗,甜蜜素(以環已基氨基磺酸計)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近日,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核和查處置情況。
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5日向天津市紅山晶蜜餞食品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及檢驗結果通知書,并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檢驗報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產品及產品外包裝。現場查明,該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將生產的不合格批次黑糖山楂漢堡25箱,銷售到北京地區經銷商。天津市紅山晶蜜餞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5日發布召回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不合格黑糖山楂漢堡。由于銷售時間過長,無法召回該批次不合格產品。
天津市紅山晶蜜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項目不符合法律規定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沒收違法所得125元,罰款5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津市監薊罰﹝2019﹞360號。
經該企業對不合格食品發生的原因進行排查,嚴格規范食品標簽的使用。下一步企業將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對食品原料、標簽的使用管理,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督管理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