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8月15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通告: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部署,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三大類食品,共計抽檢168批次樣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分別為:天津市東麗區福喜順食品銷售中心銷售的標稱天津市明源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子、天津市鮑紅閣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天津市喜從天降堅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子、天津市方廣勝食品批發中心銷售的標稱天津市明源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美亞南瓜子、天津市果仁旺干貨經銷中心銷售的標稱天津市明源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美亞南瓜子。4批次樣品均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氧化硫是國內外允許使用的一種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工業中發揮著護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按照標準規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超限量接觸二氧化硫可能導致人類呼吸系統疾病及多組織損傷?!妒称钒踩珖覙藴?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二氧化硫在堅果與籽類產品的使用僅可用于堅果與籽類罐頭中,食用含有過量二氧化硫的食品,會對身體造成損傷。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由企業所在轄區靜海區、東麗區、河北區市場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應規定進行處理。市市場監管委要求上述區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制定整改措施。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2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