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貫徹落實“最嚴謹的標準”要求,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日前制定了《2019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計劃》,立項標準涵蓋食品產品、食品添加劑質量規格、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規范、檢驗方法與規程等57項。
《計劃》指出,標準起草應當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以保障健康為宗旨,充分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客觀實際需要,可參考相關國際標準和風險評估結果,深入調查研究,確保標準嚴謹,指標設置科學合理。
《計劃》要求,項目牽頭單位負責組建標準起草協作組,確保各項目承擔單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優勢互補,并充分調動發揮監管部門、行業組織、企業、科研院校和專業機構等相關單位和領域專家的作用。同時,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協議書或合同要求,制定工作計劃、項目路線圖和進度表,確保標準質量和工作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