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9月20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報了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3批次海蜇,4批次復用餐飲具。
抽檢信息顯示,有3批次海蜇檢出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超標,分別為山西晉陽古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海蜇(海蜇頭),山西東方明珠置業有限公司湖濱國際大酒店銷售的海蜇(白蜇頭)、海蜇(紅蜇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超標。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腌制水產品(僅限海蜇)中硫酸鋁鉀、硫酸鋁銨應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鋁的殘留量應不超過500mg/kg。鋁主要是海蜇腌制加工過程中添加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引入,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是一種食品添加劑,海蜇腌制過程中加入明礬可以增加海蜇的脆性口感和去掉海蜇內的沙子。
另外,有4批次復用餐飲具不合格,分別為山西潤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紫砂米缽,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0.016mg/100cm2;山西晉陽古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瓷岸小缽)、復用餐飲具(1.3寸米碗)、復用餐飲具(水蓮平盤),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按照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14934-2016)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飲)具消毒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清洗。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飲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復用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產品的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原因導致。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導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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