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 9月18日,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通報廈門綠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本港墨魚(墨魚干)等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相關部門對該批次本港墨魚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的原因進行排查,并責令企業整改,召回不合格產品。
前不久,廈門市市場監管局通報2019年第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廈門津涎洪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淘寶店新西蘭小溪上銷售的標稱廈門綠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帝牌本港墨魚(墨魚干)(生產日期:2019年02月26日),經初檢和復檢,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為0.13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不得使用,結論為不合格。 5月30日,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新民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廈門綠帝食品有限公司開展核查處置工作,要求該公司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環境污染或原料加工工藝過程中的烘干環節使用燃煤造成的,有關原料加工企業對烘干過程中使用的燃料(電力設備、燃木、燃煤設備烘)烘干技術不同也可能導致產品二氧化硫殘留量有所不同。同時,生產企業在原料驗收入庫時未自檢二氧化硫殘留量,委托檢測時也疏忽了對此項目的品控,導致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據查,廈門綠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批次為2019.02.26的本港墨魚(墨魚干)共生產81包(225克/包),其中1包用于留樣,已銷售80包,封存庫存為零。該企業已按規定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于2019年5月30日發布召回公告,并向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新民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截至6月27日,共召回2袋,并按規定進行妥善處理。
同安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廈門綠帝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整改,加強企業產品檢驗工作,確保做細做全做到位;加強采購環節的管控,加大原料入庫的檢驗力度。同時,該公司也著手與原料供應商交涉,督促其確保原料烘干環節不得使用燃煤,保證產品質量并進一步篩選供應商,保證原料供應的質量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