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10月9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2期)》,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荔枝蜜核查處置情況。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2號)涉及北京食品生產經營者。天貓蜜愛蜜旗艦店(經營者為北京蜜愛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北京蜜愛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北京金凌蜂貿公司生產的荔枝蜜,經檢驗,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規定。
經查,北京蜜愛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其行政處罰如下:沒收違法所得1688元;罰款50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京海)食藥監食罰〔2019〕100292號】
北京金凌蜂貿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其行政處罰如下:沒收違法所得600元;沒收“蜜愛蜜”荔枝蜜(凈含量:500克/瓶,2019-01-10批次)170瓶;罰款60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京密)食藥監食罰〔2019〕100024號】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