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 10月11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布2019年第10期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廈門良本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不合格鱈魚片,被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1252.47元,并罰款5萬元。
前不久,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3號)涉及福建省2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天貓新四海京菓旗艦店(經營者為福建省廈門新四海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廈門新四海商貿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廈門良本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的鱈魚片(生產日期為2019年5月13日),其中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此,福建省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生產、經營環節進行核查處置,及時控制風險。
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于7月5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生產商廈門良本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據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共生產95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該公司已于當日發布召回公告。廈門良本食品有限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該局決定對該公司處沒收違法所得1252.47元,并罰款5萬元。
另外,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已于7月1日組織執法人員對銷售商廈門新四海商貿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據查,該批不合格產品共購進50袋,已全部銷售完畢。鑒于該公司能履行索票索證等義務,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免于處罰。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表示,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