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7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情況。近期,該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等28類食品831批次樣品,發現不合格樣品18批次。
2批次酒類產品檢出甲醇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酒類產品檢出甲醇不合格,分別為:重慶市蕎豐酒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糧食釀造白酒(優級)、城口縣天珍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紅心獼猴桃酒15%vol。
甲醇是工業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酒類發酵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的甲醇,但不同酒中的甲醇含量不同。《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規定,蒸餾酒及其配制酒中甲醇的理化指標為糧谷類≤0.6g/L,其他類≤2.0g/L。
3批次糕點檢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糕點檢出不合格。其中,重慶渝生園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彩貝蛋糕、彭水縣天天樂購超市銷售的彭水縣殷氏老字號搟酥餅廠標稱生產的搟酥王核桃(糕點)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根據《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規定,糕點、面包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
還有1批次為:重慶市樂貝鮮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黃金唱片(糕點),該樣品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長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從而延長保質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不僅規定了我國在食品中允許添加的某一添加劑的種類、使用量或殘留量,而且規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6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6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重慶市長壽區江南街道龍橋市場呂應祥銷售的豬前腿、重慶市彭水縣漢葭鎮鼓樓社區(南門洞農貿市場)胡主平銷售的豬肉檢出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巫山店銷售的豬腎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成都盒馬鮮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重慶九街分公司銷售的鮮活黑魚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還有1批次蔬菜檢出農藥殘留超標,為: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銅梁區龍協花園分公司銷售的豇豆檢出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甲胺磷是一種高效有機磷殺劑,殺蟲范圍廣,具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根據《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6)》的規定,豆類蔬菜中最大限量為0.05mg/kg。
另有1批次為:梁平區國輝生活超市熙街店銷售的黃豆芽,該樣品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明確豆芽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
2批次肉制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肉制品檢出不合格,其中1批次為:重慶市安清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廣味香腸檢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氯霉素是一種廣譜抑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
另1批次為:豐都縣春明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春明麻辣牛肉干,該樣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調味品、飲料、方便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1批次調味品、1批次飲料、1批次方便食品均檢出微生物污染超標,分別為:重慶市香辣嫂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鮮雞精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合川區益寶飲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飲用純凈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家薈貿易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方便粥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菌落總數、銅綠假單胞菌均為微生物指標,食品中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說明該食品受到微生物污染,其衛生情況不達標。食品受微生物污染,可能導致食品的營養成分破壞、腐敗變質加速、失去食用價值等。消費者食用微生物超標的食品,易產生嘔吐、腹瀉等癥狀,引起痢疾等腸道疾病,危害人體健康安全。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糧食加工品和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檢出不合格,樣品分別為:重慶嘉士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標稱生產的長壽米粉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志豪麻油廠標稱生產的香意坊純黑芝麻油檢出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831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 (2019年第37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