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7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蔬菜制品、食用農產品、調味品、飲料、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速凍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8類食品285批次樣品,發現不合格樣品17批次。
蔬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8批次蔬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彭山區邱記香海椒干雜店銷售的“泡青菜”檢出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另有1批次該被抽樣單位于同一日期購進的非定量包裝“泡紅椒”也檢出同樣問題;岳池秦氏咸菜經營店銷售的“泡生姜”檢出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郫縣李三干雜經營部銷售的“泡紅椒”檢出不合格項目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二氧化硫殘留量,另有2批次該被抽樣單位于同一日期購進的非定量包裝“泡豇豆”和“泡野山椒”也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廣安市武勝縣發興農貿市場黃澤均攤位銷售的“大頭菜”、標稱由四川省內江市盛洪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香辣榨菜絲”均檢出不合格項目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1g/kg,苯甲酸及其鈉鹽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過1.0g/kg。
食用農產品檢出獸藥殘留超標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獸藥殘留超標,其中,廣元市城區何家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泥鰍”、什邡市方亭全鑫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活泥鰍”均檢出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
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恩諾沙星在其他動物(牛/羊、豬/兔、禽除外)中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
還有,廣漢市小楊家禽經營部銷售的“烏雞”檢出不合格項目為磺胺類(總量)。磺胺類藥物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抗菌譜較廣、性質穩定、使用簡便的抗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所有動物肌肉中磺胺類(總量)的限量為≤100μg/kg。
另外,資中縣偉艷家禽店銷售的“烏雞”檢出不合格項目為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種廣譜抑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
1批次茶葉檢出草甘膦超標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茶葉檢出草甘膦超標,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峨眉雪芽銷售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馬邊雪芽茶業分公司委托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峨眉雪芽茶業分公司生產的“峨眉雪芽綠茶”。
草甘膦是一種非選擇性、無殘留滅生性除草劑,對多年生雜草非常有效,廣泛用于香蕉、桑、茶、果園及甘蔗地。低毒,一般不會引起中毒。《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草甘膦在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mg/kg。
飲用水檢出余氯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飲用水檢出余氯不合格,為:標稱由遂寧市謹海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佛源包裝飲用水”。
余氯是指水經過加氯消毒,接觸一定時間后,水中所余留的有效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的余氯(游離氯)應小于或等于0.05 mg/L。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分別為稻城木烈小賣部銷售的標稱由康定達折渚農畜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黑青稞藏酒”檢出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南充市順慶區好又多超市銷售的標稱由四川益恒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中天郫味紅油豆瓣”檢出不合格項目為氨基酸態氮。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資陽市、甘孜州市場監管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成都市、德陽市、廣元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廣安市、眉山市、甘孜州市場監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場監管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51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